建设机械:兴业证券关于建设机械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相关财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报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建设机械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3、根据资金实际使用需求不定期置换相关承兑汇票,并存在向同一供应商同日支付承兑票据分次置换的情形,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等额置换原则不符。

4、建设机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缺少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建设机械已从完善制度和强化执行两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1、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中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要求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划,在募集资金支付计划中,明确申请单位、资金支付的供应商、月度计划支付金额、对应的采购合同编号、支付方式等,其中在支付方式中注明是否系票据支付形式,并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由庞源租赁总会计师、庞源租赁执行董事、上市公司财务部、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2、建设机械已建立了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台账,逐笔统计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同时在台账中明确记录了承兑汇票支付对应的供应商、支付金额及对应的合同号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在台账中记录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未来,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机械将持续对募集项目支付票据情况、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入台账,列明供应商、承兑汇票支付时间,详细记录票据支付募集项目情况。此外,庞源租赁已更新置换审批单,在申请置换时,需列明供应商、承兑汇票支付时间以及对应的合同编号并要求合同仅限于采购大中型起重机等,由庞源租赁总会计师、庞源租赁执行董事、上市公司财务部、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3、上市公司在实际执行中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等额置换原则置换使用承兑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杜绝不定期、不等额的情况。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流程置换使用承兑票据支付募集资金,由庞源租赁总会计师、庞源租赁执行董事、上市公司财务部、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4、建设机械已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新增“第六章 责任追究”相关规定。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制度及管理监管方面存在瑕疵,建设机械已积极整改,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相关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文件、会议资料、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及原始凭证,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相关财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报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2021年11月11日,建设机械收到陕西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对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募集资金制度及管理监管方面及其他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建设机械收到《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将具体整改事项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并由上市公司管理层负责整改工作的开展及工作计划的具体执行事项,从完善制度和强化执行两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保荐机构建议建设机械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向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红筹结构公司a股上市法律实务_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_商业贿赂治理的结构、范式与中国之选择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建设机械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建设机械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检查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针对前期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制度建立及执行进行了完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良好。(本页以下无正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18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