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临时更新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2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17】258 号文注册,进

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

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如下:

  目的:反映市值最大的 25 家于香港上市,而其主要营业收入(或盈利或资产,如适用)

来自中国内地的公司组成,包括 H 股、红筹股及其他香港上市内地公司。

  选股范畴:合资格在互联互通下交易的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

  候选资格:(1)地域要求:内地证券;(2)上市历史要求:最少一个月;(3)流动性

要求:投资类指数的换手率测试。

  成分股挑选准则:(1)挑选方法:合并市值排名最高的 25 只证券会被选为成份股;

(2)成分股数目:固定为 25;(3)缓冲区:排名 30 名以下的现有成份股将从指数中剔除,

而排名 20 名或以上的证券将加入指数;最终成份股剔除数目和证券新增数目,将按合并市值

排名决定,以维持成份股数目于 25。

  互联互通交易资格:北向�否;南向�是。

  检讨周期:每季(数据截至每年三月底/六月底/九月底/十二月底)。

  比重调整周期:每季。

  快速纳入机制:没有。

  临时剔除成份股之替换:有,以最近一次定期检讨中排名最高的合资格证券代替被临时剔

除的成份股。

  加权方法:流通市值加权。

  比重上限:每只成份股 1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s://www.hsi.com.hk/schi/indexes/all-indexes/hschk25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指数

化投资的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

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

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中,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

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和计算的风险、跟踪误差控

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

风险等;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包括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

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

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

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有关基金经理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有关指数指引

及存托凭证等相关内容的更新截至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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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19

六、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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