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安康颐享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天弘安康颐享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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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天弘安康颐享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8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

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

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

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

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

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

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

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

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基金的风险提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下限为零,即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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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

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

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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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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