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

起增加阳光人寿代理以下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

申赎等相关业务。

  一、 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501021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

                 (A 类)               501301

  3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501310

  4   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162411

  5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501090

  6    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162415

  7          华宝中证 10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2413

  8      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2416

  9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29

 10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69

 11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86

  具体业务办理及费率优惠活动,可咨询代销机构。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具体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10

  (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021-3892455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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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85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