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邦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富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52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
构进行分析与核实,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与李政鸿、高翼联汇投资基金
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投资设立湖北富邦高投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邦高投基金”),公司认缴比例为 55.00%,向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 2 名委员。截止报告期末,富邦高投基金实缴金额为
8,0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4,400 万元。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富邦高投
基金对应期末余额为 4,375.38 万元。
(1)请结合基金的出资比例、管理及决策模式、实际投资情况、其他协议
或利益安排等补充说明公司未认定对富邦高投基金具有控制权并将其并表的合
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回复:
2018 年 7 月,富邦股份拟设立湖北富邦高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富邦高投基金”),投资计划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 责任类型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800.00 44%
李政鸿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
市级产业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0%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0%
(代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出
资)
高翼联汇投资基金管理(武汉)有限
普通合伙人 200.00 1%
公司
合计: 20,000.00 100%
政府引导基金已初步接受投资意向,需要富邦高投基金先成立,社会出资人
出资到位后,政府引导基金经尽职调查后以增资形式参股。
2020 年 4 月 28 日,市政府引导基金-武汉市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入伙
该基金,2020 年 5 月 7 日该基金变更注册资本为 1.6 亿元,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截止目前该基金投资及实缴出资情况如下表: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截止 2020 年 12
合伙人名称 责任类型
(万元) (%) 月 31 日出资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800.00 55.00% 已出资 4400 万元
李政鸿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8.75% 已出资 1500 万元
高翼联汇投资基金管理(武汉)
普通合伙人 200.00 1.25% 已出资 100 万元
有限公司
武汉市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5.00% 已出资 2000 万元
公司
合计: 16,000.00 100%
富邦高投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即 GP)为高翼联汇投资基金管理(武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翼联汇”);有限合伙人为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高投”)、武汉市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汉农投)、李政鸿及公司。目前,高翼联汇已完成出资 100 万元,李政鸿已完成
出资 1,500 万元,武汉农投已完成出资 2,000 万元,公司已完成出资 4,400 万元。
湖北高投代表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出资已经省政府《关于省级股
权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总第七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股权基金办〔2021〕
1 号)》和《关于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投资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高引(2021)9 号】》)批复同意,目前正在签署合伙协议和工商变更登记,
预计 2021 年 6 月完成出资 2,000 万。待湖北高投完成出资后,公司实缴资金仅
占基金实际总额的 44%。
富邦高投基金为有限合伙企业,GP 承担无限责任,LP 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
担有限责任。根据该基金与基金管理人(GP)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基金的日
常运作,项目的投资、管理、退出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同时,该基金设投资决
策委员会,对基金投资事务进行决策,投委会的决策为投资最终决策。根据该基
金的运作章程,该基金的投委会成员由 5 名委员组成,4 票同意方可通过,其中
富邦股份仅有权推荐 2 名,无法对项目投资决策实现控制。富邦高投基金截止报
告期末暂无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
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
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
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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