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

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

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

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   《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1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额度预

15

    计的议案》

15.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15.2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及公开披露。议案 14、15 需逐项表决。

    (二)独立董事述职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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