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 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9 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 101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议案 1、2 需对中小股东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

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积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00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3.00                              √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

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 3),

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9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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