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6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36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467,889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5%;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500 万元进行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33,94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7%,具体回
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方
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条件不成熟或未能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
1
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未能转让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或整体经济形势、政策变化等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
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完成之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
施或部分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对此,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进行处理。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
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
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
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2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36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
实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 4.36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11,467,889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5%;若按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 2,5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33,944 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9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在综合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后,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
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158,889.45万元,公司负债合计
40,184.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29%;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86.37万元。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资金金额及资金来源对公司资产负
债率、有息负债率及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风险
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83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