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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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 盛虹 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

券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停牌

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9)。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时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等相

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盛虹,股票代码:

000301)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于股票及可转债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

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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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

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以下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2、交易对方股东会或相应权力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的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及其他必要的审批/

备案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均存

在不确定性。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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