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2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接到北京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泽投资”)的告知函,

   告知函主要内容:云觉投资发行的云泽投资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云泽 1 号基金

   (以下简称“云泽投资 1 号基金”)基于资金规划,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5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公司 1,05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

   总股本的 2%,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E 座 280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5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050              1.52

     合  计            1,050              1.5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瞿洪桂       11,439.43     16.54%   11,439.43    16.54%

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限

公司-云泽投资 1 号私募证   1,611.00     2.33%    561.00    0.81%

    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3,050.43     18.87%   12,000.43    17.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70.86     6.46%    3,420.86    4.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79.57     12.41%   8,579.57    12.41%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瞿洪桂先生承诺:(1)“其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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