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关于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与光谱特种气体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购销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1-02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与光谱特种气体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签订日常经营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凯

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本次

签订的两份《购销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协议。上述购销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

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购销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收到与光谱特种气体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谱公司”)签署完成的《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以

及与上海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公司”)

签署完成的《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光谱公司向凯美特电子特种

气体公司采购 99.999%氪气,合同总金额为 3,843,000 元(叁佰捌拾肆万叁仟元

整)。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公司向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采购 99.999%氪气,

合同总金额为 2,252,391 元(贰佰贰拾伍万贰仟叁佰玖拾壹元整)。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二、合作方介绍

  合同一:

  公司名称:光谱特种气体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5503232N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美元 10 万

  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30 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218 号 1711 室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产品、机械设

备及配件、仪器仪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

术咨询和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光谱公司为林德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半导体、科研、医疗、光纤、环境保护、

激光、照明和高纯度气体领域的领先供应商。

  公司及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与光谱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

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任何交易。

  合同二:

  公司名称:上海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MW828K

  法定代表人:袁利峰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2 日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 2500 弄 30 号 1710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铁矿产品、纺织原料及其制品、非

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与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任何交易。

  三、购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一:

  甲方:光谱特种气体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品名、规格、纯度

  产品名称:氪气;

  规格型号:�99.999%;

  合同总金额 3,843,000 元(叁佰捌拾肆万叁仟元整)(含 13%增值税)。

  合同二:

  甲方:上海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品名、规格、纯度

  产品名称:氪气;

  规格型号:�99.999%;

  合同总金额 2,252,391 元(贰佰贰拾伍万贰仟叁佰玖拾壹元整)(含 13%增

值税)。

  合同一、合同二主要内容:

  1、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

  运输及保险方式:甲方至乙方仓库自提,运输安全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甲方

自行承担。

  2、结算方式及提货要求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合同签订日后,甲方需在 7 天内全额付款。

  提货要求:合同签订日后,15 天内将货物提取完毕,提货时需提前 3 天通

知乙方。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以上《购销合同》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购销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2021 年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与光谱公司、华谊三爱富化工销售公司签订购

销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购销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4、上述购销合同的顺利履行证明了公司高品质电子特种气体产品逐步被国

内外客户所认可,进一步提高公司企业形象及知名度。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购销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资料

  1、《购销合同》(合同一、合同二)。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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