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欧浦: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 欧浦       公告编号:2021-024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发的《关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390号),公

司股票自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

  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1〕

第158号),公司股票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一、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公司由于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且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15

日起暂停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期

末净资产仍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

1294号的规定,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生效实施前已经被

暂停上市的公司,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

“原规则”)的标准和程序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及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及14.4.4条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

的决定。

  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1〕

第158号),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

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债务重组,积极参考其他上市公司债务重整

的成功案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希望通过司法手段启动债务重整工作,化解债务负担,

保证公司的可持续经营。但因公司债务涉及事项多且问题复杂,公司虽尽力协调各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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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收效甚微,同时受大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违规担保资金占用问题未

能解决、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能完成债务重整工作。

  (三)公司积极展开保荐人聘请工作,聘请保荐人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完成与保荐人的协议签订工作。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

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

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二、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7-28977053

  传真:0757-289770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委会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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