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关于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04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部分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4 月 21 日及 2021 年 5

月 12 日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由于近期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基于此

原因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的意愿、激励对象出资成本等因素对股权激励事项的影

响,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研究董事

会决定拟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以避免激励对象受股价波动的不利影响,同时消除激励对象的

顾虑,使大家更专注于生产经营工作,致力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同时,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的“第十一章 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2、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

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1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1,587,227 股、118,291 股,合计 1,705,518 股。

  因此,本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77 人持有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89,195 股(其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 12 人,

                    1

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587,227 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 90 人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83,996 股(其中,

已离职的激励对象 9 人,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18,291 股),合计拟回购注

销 8,373,191 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1,745,556,5121股的 0.4797%。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由 1,745,556,512 股减少至 1,737,183,321 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45 天内

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

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高新兴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9:00-11:00,14:00-17:00;

   3、联 系 人:万诗颖

   4、联系电话:020-32068888 转 6032

   5、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6、邮政编码:5105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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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所指总股 本均指 1,745,556,512 股,即当前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系 统 中所载总股本

1,763,862,485 股扣除 2019 年 9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已回购但尚未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销的 609,434 股,扣除 2020 年 1 月 22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已回购但尚未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销的 16,752,744

股,扣除 2020 年 9 月 30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已回购但尚未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销的 943,795 股后的总股本。

                        2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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