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兰子建先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兰子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 毅           管云德           毛英莉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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