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更新后)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巴安水务
股票代码: 300262
收购人名称: 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 6699 号
二�二一年五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收购人因本次协议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张春霖放弃表决权及收购人认
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将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 30%,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
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
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
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潍坊高新财政金融局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批准/备案决定;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
审查(如需);本次转让通过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
发行。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
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收购的决定及目的 ……………………………………………………………… 1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20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 34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35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37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40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43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44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46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53
收购人声明…………………………………………………………………………………………….. 55
财务顾问声明…………………………………………………………………………………………. 57
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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