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石大胜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暨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暨延期回复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权发生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尚需时间核实。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5月8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35),本公司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控股”)

持有本公司8.31%的股份,石大控股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下属的国有独资企

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其所持有的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日,本公司

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相关

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0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

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双方

律师需就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将延期五个工作日回复并披露。

  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发生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尚需时

间核实。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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