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3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经营及
发展战略的需要,为进一步聚焦公司采选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以人民币
8,005,794.07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内蒙古盛达光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盛达光彩”)7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陆海艳和韩立生。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
司以人民币7,905,794.07元的价格向陆海艳转让盛达光彩69%的股权,以人民币
100,000元的价格向韩立生转让盛达光彩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
将不再持有盛达光彩股权,盛达光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5月11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陆海艳、韩立生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交易对方陆海艳为盛达光彩少数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前其持有盛达光彩30%
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五)项的规定,陆海
艳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批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 陆 海艳 ,女 , 中国 国 籍, 住所 : 内蒙 古 赤峰 市 松山 区, 身 份证 号 :
1504261978********,非失信被执行人。
陆海艳为盛达光彩少数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前其持有盛达光彩30%股权,根
1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五)项的规定,陆海艳为公司
关联方,除此之外,其不存在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韩立生,男,中国国籍,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身份证号:
2102191973********,非失信被执行人。
韩立生不存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盛达光彩70%股权。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标的公司概况
名称:内蒙古盛达光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海艳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辽河街中段北侧(宝山医院南
门东50米)
成立日期:2016年5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3MA0MXPCW39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矿产品、黑色金
属、硫铁粉、铁矿粉、铁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铁、焦炭、煤
炭、玻璃幕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石材、铝塑门窗、防盗门、消防设备、选
矿药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盛达光彩资产总额 3,614.86万元,负债总额2,340.43
万元,应收账款总额0.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万元,净资产1,274.43
2
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6,018.48万元,营业利润52.91万元,净利润58.26万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8.1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4月30日,盛达光彩资产总额16,173.75万元,负债总额15,030.07
万元,应收账款总额0.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万元,净资产1,143.68
万元;2021年1-4月年度营业收入4,564.91万元,营业利润-132.26万元,净利润
-130.7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700.00 70.00%
陆海艳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陆海艳 990.00 99.00%
韩立生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陆海艳同意韩立生受让标的公司1%的股权。
2、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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