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一、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 2021 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新租赁准则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66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