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股份:春兰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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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兰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60085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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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兰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03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05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3

议案三: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5

议案四: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6

议案五: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

议案六: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0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2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4

议案九: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8

议案十: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9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30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周莉莉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6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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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春兰集团泰州宾馆(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 88 号)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20 年 5 月 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华平先生

  七、会议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3、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

  4、逐项审议议案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四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六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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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兰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周莉莉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6、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解答

  7、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9、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上签字

  12、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八、其他事项

  1、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向会务组登记,

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发言顺序。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

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投票表决时,

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

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会议的计票和监票工作由指定的工作人员及由会议选举的两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律师与监事代表负责;计票员应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由

于网络投票结果需下午收市后取得,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可在休会统计表决结果期间,稍作停留等

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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