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送出日期:2021 年 5 月 12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原油(QDII-LOF) 基金代码 160723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中国银行(香港)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Hong Kong)
有限公司
Limited
深圳证券交易 2017 年 5 月 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4 月 20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所 日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金经理 蒋一茜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1997 年 10 月 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7 年 5 月 17 日
基金经理 刘志刚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1 月 1 日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嘉实原油。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
投资目标
报。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
金”,包含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ETF);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
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
投资范围 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
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
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
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
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基金中的基金(FOF),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
基金以原油主题投资为主,投资于原油主题相关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
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就基金合同而言,原油主题相关基金主
要包括以跟踪原油价格指数或原油价格为投资目标的公募基金(包含 ETF)。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及商品分析进行资产配置,并通过全球范围内精选基金构建组合,以
期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主要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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