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格林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5月10日

                送出日期:2021年5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格林创新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7533

基金简称C     格林创新成长混合C    基金代码C   007534

基金管理人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9月02日             暂未上市

                      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会忠       2020-06-30               2007-09-17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其他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基金管理人有权终止基金合同。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格林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第九部分”基金

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必要流动性的前提下,

投资目标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投资范围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资

        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含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

       的创新成长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合理确

       定基金在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本基金将

主要投资策

       主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并根据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和基金资

       产状况,适时动态调整股票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

       金的收益潜力。

业绩比较基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征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                             本基金C类份额

收费)                               不收取申购费

       0天<N<7天         赎回时一次性收取/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赎回时一次性收取/0.50%

       N≥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1.50%

托管费             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0.25%

销售服务费C          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0.8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

其他费用    仲裁费和诉讼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 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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