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发行人”)非公开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经贵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取得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0〕2406 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
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陈昭、吴海容,现变更
为陈昭、林恒新。
变更事由:吴海容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化原因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不再担任本
次非公开发行签字会计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本次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陈昭、林恒新均持有有效的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陈昭、林恒新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
义务,并对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对陈昭、
吴海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长城证券对陈昭、林恒新出具的报告进行复核,认为陈昭、林恒新已履行尽
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陈昭、吴海容的结论性意见一致。变更过程
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不
利影响或障碍。长城证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章 洁 张 涛
总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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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翔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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