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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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即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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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41 位核查对象在自

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详见附件《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表》),经公司核查:

  1、公司员工刘凤、郑坤龙、孙浩然、郑高峰、焦宗田、孙秀康、郑华、李

灼明、孔祥新、陈夕明、徐海治、张东海、郑洪光、孔祥兵、郑茂海、王伟、王

海祥、何姿萱、郑清波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在买

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均系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

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公司员工李康、孙大鹏、侯金霞、卢宝、杜洪友、贾军委、王振在自查

期间包括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信息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与该等员工确

认,上述人员所获本次激励计划信息有限,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案等内容,

买卖公司股票是其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

作,未向任何个人或其他渠道透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内

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3、激励对象张洪彪、濮喜凤、王海峰、王海娟、范开云、刘大伟、任智猛、

郑镇峰、王玉刚、郑志博、郑金平、徐尔军、赵国军、王军、赵凤华在自查期间

包括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信息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由于上述人员对相关

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基于其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

了股票买卖,主观上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

况。上述 15 名激励对象已认识到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不应在知悉相关信息后买卖公司股票,基于审慎性原则,上述 15 名激励对象

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说明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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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筹

划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了其

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

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激励对象张洪彪、濮喜凤、王海峰等 15 名员工已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核查对象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

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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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表

 序号       姓名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1        刘凤              300          300

  2       郑坤龙            8,600        8,600

  3       孙浩然              -        1,300

  4       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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