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N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N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N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N兴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N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N兴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
投项目的公告》。
(二)其他事项
1、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画“√”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
因本次股东大会仅审议一项提案,故不设置“总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N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
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
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
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
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
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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