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一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海口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阿拉木图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aik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Almaty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2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 2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 3

四、结论意见 ……………………………………………………………………………………………… 6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 邮政编码:518026

     8-10/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电话/Tel:(86755) 3325 6666 传真/Fax:(86755) 3320 6888/6889

                      网址:www.zhongl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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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

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1-

                                 法律意见书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

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

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公告形式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

人等内容。

  2. 2021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时,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宁波市江北

区荪湖路 666 号富邦荪湖山庄云湖厅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

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所载明的内容。

  3.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

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查看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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