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禾望电气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96.70 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 234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解除限售相关

事宜,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96.70 万股,占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的

0.68%。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

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

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9 年 1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

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

励计划获得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

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 2019 年 2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7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35.50 万股,向

符合条件的 27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97.00 万股。天元律师就本激励计

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 年 3 月 23 日,公司公告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2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3.00 万股股票期权,

向 2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8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6.98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9 元/股。

  6、2019 年 5 月 17 日,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0,890,000 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5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19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

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98 元/股调整为

6.965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49 元/股调整为 3.475 元/股。

  7、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19 年

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1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0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

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

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315,000 股,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25,000 股,回购价格为 3.475 元/股。

  8、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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