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宝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10 日证监许可【2018】1294 号文注

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

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请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

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华宝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

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中有关基金经理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5 月 7 日;本次更新招

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1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数据未经审计。

华宝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6

六、基金的募集…………………………………………………………………………………………………………….. 30

七、基金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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