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
拟定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 1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 关于 2021 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期限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
特别提示: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 2021 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期
8.00 √
限的议案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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