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中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下调公开挂牌转让江

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格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及

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结合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

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

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结合国资审批结果及市场调研情况,下调江南德瑞斯 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价格并实施具体公开挂牌事宜,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并明确受让价格后,公司再

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符合市场实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定价方

式公允,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根据《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相关内容,本次下调江南德瑞斯 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实施具体公开挂牌事宜是前期股权收购所涉整体方案延续,应继续按照关联交易

要求进行决策,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徐健、杜惟毅、巢序

                            2021 年 5 月 10 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78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