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变更调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62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变更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完成股票购买,共持有公司股

票 12,13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2020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

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拟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以下调整变更:

  1、2020 年 12 月,公司名称由“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

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等文件名称相应予

以修改;

  2、因公司董监事的变化,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分类表格予以更新: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限(万份)   占持股计划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林文华                      800     14.81%

        董事会秘书

 吴向阳    董事                 48     0.89%

 汪永恒    监事                 100     1.85%

  其他员工(不超过 95 人)            4,452     82.44%

     合计不超过 98 人             5,400    100.00%

  3、“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条款增加一条:

  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离职员工的份额处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收回份额、

被收回份额的处置(征询公司建议、再认购价格等)具体事项。

  4、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解除劳动关系”部分进行了变更

调整。

  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解除劳动关系”部分,原为: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该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

消,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其中: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内,如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强制退出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退出人也无权享受本计划收益,收益部分用于分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各

类费用。待退出人持有股票卖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退出人支付投资款。

  员工持股计划解锁至结算日前,如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已经

实现的权益归该员工所有;未实现的权益无权享受,收益部分用于分担与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各类费用。待退出人持有股票卖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退出人支

付投资款和应分配权益。”

  现修改为: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该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

消,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向退出人支付投资款。

  其中: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如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强制退

出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退出人也无权享受本计划收益,由管理委员会

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转让给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且自愿参与的受让人,再认购价格及

其他具体事项由管委会决定。

  员工持股计划解锁至结算日前,如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已经

实现的权益归该员工所有;未实现的权益无权享受,收益部分用于分担与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各类费用。待退出人持有股票卖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退出人支

付投资款和应分配权益。

  具体操作及资金支付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根据上述主要变更事项,公司相应制定《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议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变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变更,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做出的相

应调整,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

内容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的名称及方案中

的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等要素的变更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相

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变更后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律师意见

  律师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相关内容不违反《试点指导意见》、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规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事项已根据《试点指导意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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