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提案人: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北
投资”)
2、提案程序说明: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雅北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原则,雅北投资提议将已经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 1,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以临时
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16)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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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雅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98,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38%,符合向股
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公司董事会认为,雅北投资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
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除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
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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