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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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提案人: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北

投资”)

  2、提案程序说明: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雅北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原则,雅北投资提议将已经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 1,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以临时

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16)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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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雅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98,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38%,符合向股

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公司董事会认为,雅北投资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

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除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

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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