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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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川华信综 A(2021)第 0158 号
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川华信综 A(2020)第 015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13 号)的要求,本所作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莱美药业”或“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莱美药业 2020 年度年
报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说明回复如下。
问题 1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84 亿元,较上年下降 14.82%,医药制造、医药流通、
药品销售服务、其他业务收入分别实现收入 14.42 亿元、1.05 亿元、3,094.34 万元、591.95
万元,其中医药制造行业毛利率 70.48%。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 8.41 亿元,其中市场开发及
促销费 7.21 亿元。
(1)请公司补充说明除医药制造外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的具体内容、产品类别、
实施主体、主要客户等,并说明毛利率及其与上年同期变动情况及原因。
(2)请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来自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并报备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3)请公司结合自有产品和代理产品的业务情况、市场开发费和促销费的具体性质和内
容、金额,具体科目确认的依据,以及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会议、宣传活动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场次、参加人数、费用、合作方及合作模式等,说明市场开发费和促销费金额较高、
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1、请公司补充说明除医药制造外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的具体内容、产品类别、
实施主体、主要客户等,并说明毛利率及其与上年同期变动情况及原因。
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1)公司除医药制造外业务具体内容、产品类别、实施主体
2020 年度,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医药制造为主,医药流通和药品
销售服务为辅。医药制造主要产品涵盖抗感染类、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
统药、肠外营养药等)、大输液类、中成药及饮片类等。公司除医药制造业务外,主要包括医
药流通、药品销售服务和厂房及办公楼出租等其他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内
实施主体 主要产品 收入金额(万元)
容
地佐辛注射液、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人
莱美德济 7,981.94
血白蛋白、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等药品制剂
医药流
莱美医药及莱美聚德 他达拉非、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等药品制剂 2,452.53
通
莱美健康 加拿大蜂蜜、水溶辅酶 Q10 等保健品 70.51
小计 10,504.98
药品销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伏立康唑片销售服
莱美医药 3,094.34
售服务 务
莱美药业、四川禾正、
厂房及办公楼出租 303.54
湖南康源
蓝天共享、莱美金鼠、
其他服务 220.9
莱美健康、莱美药业
其他业 湖南康源 技术转让 4.72
务 莱美药业、湖南康源、
原材料及废品销售 10.58
莱美隆宇
莱美隆宇、湖南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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