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4 与议案 15 为互斥议案,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未通过,议案 1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临时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
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裁章卫国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5 人(其中 1 名股东同时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600,79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79,6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945,351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9%。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46,56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825,41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945,351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91,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988%;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4,702,200 股(其中,
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7,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839%;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4,702,200 股(其中,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01%。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46,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233%;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2%;弃权 4,702,200 股(其
中,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92,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525%;
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4%;弃权
4,702,200 股(其中,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01%。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46,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23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4,747,200 股(其中,
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92,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525%;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4,747,200 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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