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4 与议案 15 为互斥议案,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未通过,议案 1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临时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

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裁章卫国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5 人(其中 1 名股东同时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600,79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79,6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945,351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9%。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46,56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825,41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945,351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91,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988%;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4,702,200 股(其中,

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7,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839%;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4,702,200 股(其中,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01%。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46,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233%;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2%;弃权 4,702,200 股(其

中,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92,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525%;

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4%;弃权

4,702,200 股(其中,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01%。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46,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23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4,747,200 股(其中,

4,702,200 股未投票视为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92,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525%;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4,747,200 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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