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5 月 7 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企管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前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2 人, 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1 人,

公司职工代表 2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公司职工代表 2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不含半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不含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不含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不含

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            持监事会会议。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上网公告附件

  1、《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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