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1-6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氏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

单》”),并通过公司内网发布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的公告》,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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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网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

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

出异议。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无新增激励对象的情形,无需对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重新进行公示。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

同/聘任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公示时限结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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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所确定

的全部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

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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