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1年5月1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1年5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睿畅”)

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截至本公告日,苏州睿畅持有公司股份

192,823,7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72%,持股比例超过3%。苏州睿畅具有

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

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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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中锐大厦1楼

  二、会议议题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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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 审议《章程修正案》

  1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的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刊登在2021年04月27日、2021年5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3 / 10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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