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6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神州
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1-060),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3%以上的股东郭为先生提交的《关于提交
临时提案的通知》,申请将《关于出售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Digital China(HK)Limited 持有
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6188.HK)总计
15,835 万股 H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1.62%。近日公司收到国泰君安证券代表珠海华发
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综合要约文件,收购价格 3.8429 港币/
股。公司拟出售 143,700,792 股,合计价格为港币 5.52 亿元。出售后,公司仍将持有
14,649,208 股迪信通 H 股股份,占迪信通总股本的 2.00%。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截至本公告日,郭为先生持有公司 154,777,80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47%,
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
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增选尹世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出售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1)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持
股3%以上的股东郭为先生以书面形式提议董事会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一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2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
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
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 登记时间:2021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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