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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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36     春立医疗       2022/2/10

H 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

网站(www.clzd.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A 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资料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 A 股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①自然人股东:

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

复印件);

②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附件 1)及股

票账户卡;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

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

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

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

授权文件需公证;

(3)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4)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

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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