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胜利: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4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开

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胜

利”变更为“胜利精密”;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2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由 5%恢复为 1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开

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胜利精密”变更为

“*ST 胜利”,股票代码仍为“00242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标准的

无保留意见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天衡审字【2021】00519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595,213,663.8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7,162,149.3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2,667,538.8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为 4,558,009,790.00 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根据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4.3.7 条“上市公司因触

及本规则第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14.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

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

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7 日开市起

停牌 1 天,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由“*ST 胜利”变更为“胜利精密”;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26”;股票交

易日涨跌幅限制比例由 5%变更为 10%。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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