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暨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06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暨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 人,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为

478,814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

分成就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确定以 6.09 元/股向 37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2,455,586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

  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

  相关条款。

     二、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一)解除限售时间成就的说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37 名激励对象 2,455,586 股限制

性股票。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2 月 14 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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