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通过贵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2021年1月26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

   鉴于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

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

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

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年度

报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进行了自查,现就主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6,258.74万元,同比下降50.39%;营业利润

为 69,033.39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31.42% ; 利 润 总 额 为 69,018.55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3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93.27万元,同比下降30.82%;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662.54万元,同比下降

32.09%,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166,258.74   335,120.77      -50.39%

营业利润              69,033.39   100,668.02      -31.42%

利润总额              69,018.55   100,759.37      -3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293.27   87,154.68      -3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8,662.54   86,380.83      -32.0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258.7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39%;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662.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2.09%。上述业绩变动主要原因系ETC行业进入稳步发展期,行业电子标签发

行量下降,公司ETC车载电子标签出货量减少,ETC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

下降。同时随着高速公路撤销省界收费站工作的深入推进,高速公路实行入口

治超及按照车型收费工作的开展以及公司激光产品应用的不断拓展,公司动态

称重和激光产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因ETC业务在公司整体营收中比重

较大,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除此之外,公司不存

在其他导致业绩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形。

  二、经营业绩变化情况是否充分提示风险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公告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

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中就业绩波动风险已

作风险提示,具体情况如下:

  “4、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的发展受到国家对智能交通行业支持性政策及国家在交通基础设

施行业的投资及交通治理、城市化进程等方面投入程度的影响。报告期内,受

益于国家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行业政策驱动,2019年公司ETC相关产

品出货量较2018年同期大幅增长。

  虽然国家中长期规划持续助推发展智能交通行业发展,如果未来国家对智

                   2

能交通有关领域的支持政策或支持力度发生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

度影响。”

 2、募集说明书及保荐机构出具文件相关风险提示

  (1)募集说明书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公告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重大事项提示”之“六、特别风险提示”及“第五

节 风险因素”中就业绩波动风险已作风险提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波动风险

  发行人业务的发展受到国家对智能交通行业支持性政策及国家在交通基础

设施行业的投资及交通治理、城市化进程等方面投入程度的影响。报告期内,

受益于公司在短程通信业务领域的长期积累及国家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

关行业政策驱动,发行人2019年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全国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等支持性政策对ETC行业的扶持效果明显,

市场空间得到释放,ETC高速公路路端建设及车端普及均已达到较高水平,后

续业务需求主要来自在汽车前装选配ETC-OBU、现有汽车存量安装及后装ETC-

OBU升级替换、高速公司ETC通行计费优化、城市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预计

后续行业市场规模趋于稳定。公司预计后续业绩增长将主要来自本次募投项目

投向相关智能网联、激光雷达等新业务增长。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产品中V2X、多线激光雷达产品尚未开

展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未来市场开拓受国家政策落地、规模化商用进程、市场

竞争情况、发行人后续技术应用持续演进及业务拓展策略等多重因素影响,未

来市场开拓情况及能否快速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发行人业绩增长持续性风险。”

  (2)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申报文件

  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等文件中,就公司业绩波动风险已作

风险提示,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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