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挂牌转让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挂牌转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可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简称为“动力定 01”,转债代码“110807”,挂

牌转让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 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动力”或“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的定向可转债,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 6,425,000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一、本次可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4 号),核准公司向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发行 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

苏州太平国发卓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平国发”)发行 425,000 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

  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

定向可转债的登记工作,转债代码“110807”,转债简称“动力定 01”。

   上述定向可转债发行结果及限售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张)  锁定期(月)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12

 2   苏州太平国发卓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25,000      12

           合计             6,425,000     -

   二、本次可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

况报告书》,上述 2 名定向可转债持有人涉及的主要承诺如下:“本公司在本次重组

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中国动力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本公司取得该等可转

换公司债券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

的,则以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重

组结束后,本公司对取得的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的,转股取得的上市公司普

通股亦遵循相应限售约定。”

   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定向可转债持有人中国信达和太平国发持有用于认购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因此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或通过协议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

申请挂牌转让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2、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请

挂牌转让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情况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动力定 01”挂牌转让。

   2、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 6,425,000 张,面值为 100 元/张。

   3、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日期:2021 年 5 月 13 日。

   4、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明细如下:

                          所持定向可转债总  本次解除锁定数

序号       可转换债券认购对象名称

                            数(张)     量(张)

 1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6,000,000

 2    上海山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25,000      425,000

            合计              6,425,000     6,425,000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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