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公告
天弘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目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 8
三、投资者开户 …………………………………………………………………………………………… 15
四、网上现金认购 ……………………………………………………………………………………….. 16
五、网下现金认购 ……………………………………………………………………………………….. 16
六、网下股票认购 ……………………………………………………………………………………….. 18
七、清算与交割 …………………………………………………………………………………………… 19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9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0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 25
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天弘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852 号)。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不受理)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三种方式。
6.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
7.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8.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发售代理机构为中信证券等销售机构,具
体详见“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三)销售机构”。
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
行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的,则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如投
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外,还
应持有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用
以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还应为同一发
售代理机构。已购买过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
其拥有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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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 0.80%。
11.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合同生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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