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2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 4 月 13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
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通知再次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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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
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
能紫金睿谷1号楼五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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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非表决事项)。
(二)披露情况: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7、8、1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
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6.00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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