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关于冀东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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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7025     债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冀东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债券代码:127025       债券简称:冀东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5.78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4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282,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

                  1

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 月 11 日)

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4 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2,820.00 万张

  (二)发行规模:282,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100.00 元/张

  (四)债券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

四年 1.2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到期赎回价为 106 元(含最

后一期利息)

  (五)债券期限: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

  (六)转股期限: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

  (七)转股价格:15.78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债券持有人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冀东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

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2

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

额以及利息。

  4.本次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

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冀东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

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

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入的可转债当日可申报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冀东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

                 3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7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

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

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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