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恒泰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恒泰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

         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订

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起通过恒泰证券代理销售本公司旗

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

    基金代码                产品名称

     210008          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66       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951       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0003          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98       金鹰民族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53       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5885       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004040      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4041      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009968       金鹰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9969       金鹰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011260        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11261        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011155       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11156       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210010       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210011       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二、投资者可在恒泰证券货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

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转换不适用基金:对于本公司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以及中登系统基金不支

持与其他基金之间相互转换;对于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申购、定投费率折扣最低不低于 1 折,代销渠道

在此基础上实施的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进行限制,投资者通过代销渠道申购、

定投本公司旗下适用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定投费率以代销渠道

公布的费率优惠活动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

再享有费率折扣。

  4、本基金管理人其他基金如新增恒泰证券为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基金转

换、基金定投及费率优惠,我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恒泰证券

  客服电话:9560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2)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

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

基金募集的注册,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

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

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

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

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货币市场基金、ETF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

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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