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1、 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

年11月2日证监许可〔2017〕1981号文(《关于准予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准予注册。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4、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

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存款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

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

所带来的损失。

  5、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

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采用非公开

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

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6、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0-5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

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股票,会面临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

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香港市场实行T+2日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T日(港

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T+2日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

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

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导致出现流动性风险)等。

  7、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的风险、股价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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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8、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

  9、 投资者应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基金。

  10、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1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2、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认真阅读本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风险承

受能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但在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因素导致其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

形除外。

  14、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

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

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

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5、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

执行。

  16、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

则(试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4月30日。除此以外,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其中“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相关信息更新截

止日为2021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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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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