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环保: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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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国(蚌埠)微电子科技园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议案

2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21   奥福环保      2022/2/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上午 8:00-10: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国(蚌埠)微电子科技园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

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

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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