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装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夏中证装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华夏中证装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

证监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21]1377 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为股票型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认购价格为 1.00 元。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进行发售。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

期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遵循发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基金

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

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适当调整发售期并公

告。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

称“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

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装备

产业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

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

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资者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

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

致的份额减持所涉信息披露等义务。

   8、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规定费率结构收取

一定的佣金。

   9、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办理网上现金认购应以上海

证券账户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

定。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 A 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

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后续相关

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

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

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10、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临时公告。

   11、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

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

确认为准。投资者应主动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

况,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华夏中证装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

电话。

   13、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

风险。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

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

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

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

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

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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