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分

别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A 类:012126、C 类:012127)(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以

下销售机构:

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客户服务热线:4001196228

   公司网站:www.dongguanbank.cn

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www.zszq.com

   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请见以上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的

公告。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始募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

时间将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以本公司对外公告日

期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和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

8888,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 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

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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